普洱学院师生文明上网规范
为倡导正确价值导向,引导师生恪守网络道德,反对不良网风,文明上网,特制定本规范。
第一条 凡我校师生使用计算机等信息网络的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条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国家法律法规。恪守网络道德,文明上网。
第三条 自觉遵守有关保守国家机密的各项法律规定,不泄露党和国家机密,或传送有损国格、人格的信息;禁止在网络上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及社会公德和有伤社会风化的信息。不得发表任何诋毁国家、政府、党的言论,不得发表任何有碍社会稳定、国家统一和民族统一的言论。
第四条 不得擅自复制和使用网络上未公开和未授权的文件;不得在网络中擅自传播或拷贝享有版权的软件,或销售免费、共享软件。网络上所有资源的使用应遵循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禁止利用信息网络盗窃别人的研究成果和受法律保护的资源。
第五条 不得使用软件的或硬件的方法窃取他人口令,非法入侵他人计算机系统,阅读他人文件或电子邮件,滥用网络资源。不得制造和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禁止破坏数据、破坏网络资源、或其它恶作剧行为。
第六条 不在网络上接收和散布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等有害信息。不得浏览色情、暴力、不健康的网站网页。
第七条 不得捏造或散布歪曲事实、谣言、诽谤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等不良信息。
第八条 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
第九条 有违反上述规则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附:《文明上网自律公约》
中国互联网协会2006年4月19日发布《文明上网自律公约》,号召互联网从业者和广大网民从自身做起,在以积极态度促进互联网健康发展的同时,承担起应负的社会责任,始终把国家和公众利益放在首位,坚持文明办网,文明上网。
《文明上网自律公约》
自觉遵纪守法,倡导社会公德,促进绿色网络建设;
提倡先进文化,摒弃消极颓废,促进网络文明健康;
提倡自主创新,摒弃盗版剽窃,促进网络应用繁荣;
提倡互相尊重,摒弃造谣诽谤,促进网络和谐共处;
提倡诚实守信,摒弃弄虚作假,促进网络安全可信;
提倡社会关爱,摒弃低俗沉迷,促进少年健康成长;
提倡公平竞争,摒弃尔虞我诈,促进网络百花齐放;
提倡人人受益,消除数字鸿沟,促进信息资源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