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20年教育信息化和网络安全
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育人为本、融合创新、系统推进、引领发展”为原则,按照积极、主动、高效发展的要求,全面完成教育信息化规划目标,深入推进“互联网+教育”,积极发展智慧教育建设,发挥网络教育和人工智能优势,支持薄弱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创新教育和学习方式,加快发展面向每个学生、适合每个人、更加开放灵活的教育体系。
二、工作任务
(一)坚持党的领导,统筹做好全省教育信息化和网络安全工作
1.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对网信工作的战略部署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的重要论述以及对国家网络安全“四个坚持”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学习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的理论知识和技术成果。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提高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学习贯彻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提升管网治网能力,深入推进“数字云南”建设,推动信息惠民、便民、为民。(责任单位:各部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各高校、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2.统筹做好全省教育信息化和网络安全顶层设计工作
制定并发布《云南省智慧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收集国家和相关省市区的工作信息,组建专家团队开展研究工作,编制完成全省教育信息化“十四五”规划;召开2020年全省教育信息化工作会,研究部署年度重点工作;完善教育信息化管理体制和发展机制,围绕重大问题组织开展专题调研。(责任单位:网信办)
(二)夯实信息化基础,开展应用支持环境建设工作
3.推进全省教育专网建设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要求,在完成义务教育专网建设的基础上,完成教育专网建设规划,推进学前和高中阶段教育专网建设,落实国家IPv6工作要求,推进高校接入教育专网工作,到2022年建成一张保障各级各类学校高速、稳定上网的“云南教育专网”。(责任单位:网信办、省电教馆)
4.推动数字校园建设
以“一屏两机”建设为抓手,推动数字课堂建设。基本完成多媒体互动设备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班的覆盖工作,全面推进“1+N”设备在各级各类学校的建设,探索实施“智能学习终端”在中小学校的应用;推动人工智能进入课堂教学,支持学校和教师的教学管理和实施工作。(责任单位:网信办、基教一处、基教二处、职成教处、高教处、省电教馆)
(三)建设教育云平台,完善我省数字资源服务体系
5.完善“云上教育”平台建设
完成统一身份认证、统一门户建设,建立满足中小学校开展直播互动教学的线上视频系统,完善机构和个人空间服务能力,构建服务全省中小学校的基础教育资源,建设支持师训和教研的服务系统。继续开展省级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应用,推动各地已有平台接入省级平台工作。(责任单位:省电教馆、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6.开展教育资源建设和共享
实施教育资源建设和共享工作。完善教育资源体系标准规范,加强共建共治和深化应用服务,开展省级平台资源汇聚工作,汇聚一批基本满足中小学校教学需要的数字教材和资源。(责任单位:网信办、基教一处、基教二处、省电教馆)
7.推动网络学习空间应用
依托“云上教育”平台,组织完成中小学校教师、学生开通实名制网络学习空间,不断增加中小学生开通实名制网络学习空间的人数。以示范区和应用推广的方式,推动实现“一人一空间、人人用空间”。(责任单位:网信办、基教一处、基教二处、省电教馆)
(四)着力信息化应用,推动信息化手段在教育教学中的全面使用
8.推进信息技术在课堂教学中的应用
在网络全覆盖的条件下,按低成本、低技术门槛、有质量的思路,构建实时互动、直播课堂,开展每个教师每学年有一堂公开直播课工作,与企业合作引入社会课程。继续实施“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巩固活动成果,形成云南省完整的赛课体系。(责任单位:网信办、基教一处、基教二处、省电教馆)
9.开展“1+N”模式应用
吸纳一批学校参与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融合应用的实验联盟,鼓励县区申请以县为单位的信息化应用试验区,通过“1+N”模式等技术方式,推进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在区域范围内共享。(责任单位:基教一处、省电教馆)
10.推进“互联网+思政”网络课程建设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西南联大讲话精神,利用西南联大博物馆的宝贵资源,建设讲述“西南联大精神”的互联网+思政精品课程,通过互联网以双向互动的形式传送给全省中小学生,开展鲜活思政教育的线上实践,创新思想政治宣讲方式。以“西南联大精神”互联网+思政精品课程为起点,推进线上爱国主义、科普等多主题线上课程建设,引入课堂,为学生成长提供线上途径。(责任单位:宣传部、德育处、省电教馆)
11.实施课堂教学质量监测体系建设工作
开展教师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教学的监测系统建设,建立教师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教学督查制度;开展基于人工智能的课堂教学监测探索,在一批学校推动常态化基于数据的教师课堂教学教研,做好学生课堂行为观察AI分析系统的实验工作,形成对课堂教学行为的有效分析,提高教师教学质量。(责任单位:网信办、基教一处、省电教馆)
12.开展教研大数据应用
大力推进教科研平台和大数据建设应用,建设教研、科研、评估(监测)一体化平台和数据库,开发研究数据为教研、教育科研和评价监测服务的路径和方法。增强大数据的应用引领,积极做好大数据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探索,实施教科研一体化云平台和专家信息库建设。(责任单位:省教科院)
13.落实教育信息化实验示范区建设工作
以实施千名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培训计划一期项目为抓手,做好教育部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实践共同体项目《AI及数据驱动的“智师课堂”英语学科创新应用》的研究、实践工作。针对小学1000名英语教师,采用“人人一节公开课”的手段,在共同体内开展集体备课、现场授课录像、线上互评、专家点评的磨课形式,提高小学英语教师的教学技能。(责任单位:网信办、基教一处、教师工作处、省教科院、省电教馆)
指导昆明市西山区、临沧市沧源县开展教育部“基于教学改革、融合信息技术的新型教与学模式”实验区建设工作。推动两个实验区在优化课程内容与教学过程、优化学习方式、利用信息技术激发学生自主学习、促进个性化发展、自主性学习等方面开展探索实验。(责任单位:基教一处、省教科院、省电教馆、相关县区教育行政部门)
14. 探索线上教育资源服务供给方式
落实《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关于促进在线教育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积极推进融合化在线教育,探索购买并适当使用符合条件的社会化、市场化优秀在线课程,纳入部分教育阶段日常教学体系工作。在怒江州开展通过购买在线课程服务方式,提升最薄弱学校教学质量的实验。(责任单位:网信办、省电教馆)
推进校外线上培训机构“线上线下”规范发展,运营和维护好“全国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平台”,发布培训机构黑白名单。(责任单位:民办教育处、省电教馆)
(五)服务教育脱贫攻坚,利用信息化手段支持控辍保学工作
15.建设信息化学籍管理和督查系统
依托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建设包含学生注册、就学状态、期末成绩管理的控辍保学动态管理系统,建立学生信息动态稳定更新的长效机制。建设控辍保学视频核查系统,通过网络互动视频体系,实现控辍保学核查工作的线上开展,扩大核查工作的覆盖面,减少核查工作时间,及早发现问题,提高工作成效。(责任单位:基教一处、督导室、省电教馆)
(六)完善信息化管理体系,通过管理规范促进信息化工作
16.开展信息化规划和管理制度建设
以《云南省“1+N”视频互动课堂技术规范》作为切入点,在支撑环境和应用方面推进全省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现环境互联互通,应用兼容共享。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落实全省“一盘棋”的工作要求。(责任单位:网信办、省电教馆)
17.统筹教育管理信息化建设
加强教育管理信息化的顶层设计。制定教育系统管理应用系统建设指导意见,规范教育系统管理应用系统的管理,治理教育系统应用“小散乱”的问题,建立健全信息系统维护服务管理办法。开展教育厅内设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建设教育厅通用业务服务平台,探索以信息化应用服务新模式,避免重复建设、减少资源浪费。(责任单位:网信办、委厅办公室、省电教馆、相关业务处室)
做好教育督导信息化工作。将教育督导信息化工作纳入全省教育信息化建设规划,组织开展全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重点推进、完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监测工作。(责任单位:督导室、省电教馆)
18.推进“一网通办”和“一部手机办事通”建设
开展教育厅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建设,推动更多教育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和通过“一部手机办事通”平台办理。(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相关业务处室)
19.持续做好软件正版化工作
落实软件正版化工作要求,加强统筹协调、服务指导和督促检查,有序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取得成效。在教育系统大力推广使用国产软件,按照分类推进、稳步实施的原则,通过政府采购方式,推进教育系统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单位:委厅办公室、财基处、省电教馆)
20.加强教育系统密码应用与管理
加快推进密码基础设施建设,依托教育部、省密码管理部门省教育厅的密码服务支持体系对本单位本地区重要业务、重要信息资产实施密码保护,深化商用密码在系统中的应用,促进密码技术与应用的整合发展,在信息系统的登录、认证、传输、存储等技术环节加快密码应用改造。探索密码技术在教育系统的宣传教育,将密码应用与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结合起来,实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责任单位:委厅办公室、省电教馆)
21.规范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管理
推动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引导规范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有序健康发展的意见》,完成现有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的备案,建立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推荐和选用机制,推进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建设,通过有效管理规范提供者和使用者,切实解决教育移动应用泛滥、数据滥用、内容安全存在隐患的问题。开展学校管理服务类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专项治理行动,促进移动互联网有序健康发展。(责任单位:网信办、省电教馆)
(七)建立信息化评价体系,强化评价对信息化的督促推动作用
22.建立信息化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
依据国家标准,依托已建立的云南智慧教育研究院,制定云南省信息化发展评价指标及标准;完善、建立供评价使用的数据源,为评价提供基础数据;围绕评价指标开发评价系统。(责任单位:网信办)
23.编制发布全省教育信息化白皮书
建立信息化评价专家团队。定期将评价系统生成的结果,经专家整理后,编制各地、各校信息化发展报告白皮书,并向全省教育系统公布。(责任单位:网信办、省电教馆)
(八)增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开展师生信息素养和人才培养
24.增强教师和教育管理者的信息素养
进一步提高教师在教学中应用信息技术的能力,促进教育管理者的信息化能力提升。推进全省中小学教师信息化设备使用能力培训工作,开展针对不同学科、不同教师的培训,满足不同层次教师的需要。借助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推进信息技术与教学的融合,提升教师应用信息技术开展教学的能力。在已开展了2年的基础上,继续开展云南省教育系统信息化管理人员培训,实现覆盖全省16个州市和129个县市区信息化管理人员的信息化能力培训,完成三年共计360人的培训。(责任单位:教师工作处、省电教馆)
25.提升网络安全人才培养能力和质量
推动落实《关于加强网络安全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的意见》,加强网络安全学院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加强对一流网络安全学院、国家安全人才与创新基地的指导,探索网络安全人才培养新思路、新体制和新机制,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训计划2.0”,加快推进网络安全领域新工科建设,推进产学研合作协同育人。(责任部门:高教处)
(九)加强网络安全工作,推进网络安全工作全面发展
26.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教育
持续深入推进网络安全进校园、进课堂、进教材。明确大中小学校包括“网络安全”在内的国家安全教育要求,帮助学生强化网络安全意识。组织好全省教育系统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校园日”活动,切实提高广大青少年网络安全意识、实践能力和防护技能。(责任部门:学生工作部、宣传部、省电教馆)
27.加强网络安全防护和保障能力
开展全省教育系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认定和检查工作,落实全省教育系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组织开展全省教育系统网络安全自查、应急演练。完善全省教育系统数据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管理机制。
持续开展网络安全监测预警,提高数据分析和态势感知能力。完善全省教育系统网络安全通报机制建设。落实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2.0的相关要求,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和技术标准。推进全省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岗位能力建设,推广实施教育系统网络安全保障专业人员(ECSP)培训。(责任部门:网信办、省电教馆)